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厦门日报资讯: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工商所和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287号摊位叫卖的“剥皮鱼”,竟然是剥了皮的河豚鱼(如图)。
这些河豚鱼共有6斤8两,摊主明知河豚鱼含有剧毒、市场禁售,就剥去它的外皮,冒充剥皮鱼,以每斤30元的价格出售。工商人员立即没收了河豚鱼予以销毁。
河豚鱼在有些地方被称为“鸡泡鱼”,含有剧毒,国家明文禁吃禁销售河豚鱼。市场工作人员介绍说,河豚的内部器官含有一种能致人死命的神经性毒素,毒性相当于剧毒品氰化钠的1250倍,0.48毫克就能致人死命。河豚鱼的肌肉不含毒素,最毒的部分是卵巢、肝脏,其次是肾脏、血液、眼、鳃和皮肤。河豚鱼毒性大小,与它的生殖周期有关系,晚春初夏怀卵的河豚毒性最大。这种毒素能使人神经麻痹、呕吐、四肢发冷,进而心跳和呼吸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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