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人水和谐”困局
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洞庭湖“水上人家”弃舟登岸,转产转业
深秋,又是一年中洞庭湖“落樵”的季节——随着湖水水位下降并且越来越接近枯水位,一年中最好的外湖水产捕捞时机已经到来。
在拥有2700多平方公里天然湖面的洞庭湖,无论是湖汊河沟,还是茂密的芦苇荡,可谓千帆云集。但本刊记者在洞庭湖区走访时却了解到,随着水产资源的逐步萎缩,很多常年过着“起居船舱,捕鱼养家”的捕捞渔民,生活正变得越来越困顿。洞庭湖原本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也随之出现严重萎缩甚至枯竭。受访的专家认为,从“以人为本”及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国家和地方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洞庭湖“水上人家”弃舟登岸,转产转业。
“水寨”生存条件堪忧
作为长江水系乃至全国最后几个开放性湖泊之一,洞庭湖至今仍接纳来自各地的渔民流动作业。
按照旁人的指点,本刊记者找到一处僻静的湖汊,看见几条柴油机动木船。但木船上一位老人有些生气地对记者说:“我才不是渔民呢,我是向湖中渔民卖生活日用百货的,是湖上的生意人!”
随后,记者找到东洞庭湖“六门闸”等地,才算见到了真正的“水上人家”:十几条渔船挤在一堆,看上去像是个“水寨”。捕捞渔民每户一般有1条用于起居生活的“座船”、1条以上用于捕鱼的“引船”。“座船”小的长不足6米,宽不足2米、面积仅12平方米。船的中部是船舱,较破旧的顶部甚至仅用彩条布遮风挡雨。但不论哪种船舱,在骄阳下都酷热难当、汗味扑鼻。船舱内除了几条旧的被单和衣物,看不到有啥值钱的东西。每条“座船”上,往往挤着一家2至3口人,局促、简陋、破败,让人看了感到有些心酸。
一位熟悉捕捞渔民情况的专家告诉记者,洞庭湖“水上人家”居所狭小,由于自然环境复杂多变,意外死亡事件时有发生。如2007年东洞庭水域就先后发生4起渔民遭雷击、溺水死亡事件。此外,渔民风餐露宿,吃喝、接触避不开污水、废水和疫水,相当一部分人患有血吸虫病。
捕捞大都入不敷出
本刊记者从地方政府部门了解到,眼下在洞庭湖区,专业、副业从事天然湖泊水域捕捞的渔民,多达6万人左右。仅在东洞庭湖区,就有来自江苏、山东、安徽、湖北、四川、湖南等6个省的近万渔民(其中外省籍渔民达1222人)。他们中的很多人,被外界称为上不着天、下不占地、以船为家的“天吊族”。
在岳阳市经营水产的商人余晓辉告诉记者,他从事洞庭湖野生鱼贩运已有20年,联系的捕捞渔民有十多户。余晓辉说,“落樵”前一段时间,他每天只能从这些渔民手中收购25公斤左右的鱼,“虽然鱼价越来越好,像翘嘴鱼从去年的6元/斤涨到了现在10元/斤以上,鳜鱼从12元/斤涨到了20以上元/斤,但湖里高档、珍稀野生鱼大家都在抢,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鱼贩”叫苦,渔民的收入困境就更可想而知。本刊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来自江苏的渔民陈某,除了有条“座船”,还有2条配备较先进网具的柴油机“引船”,属于装备好也舍得投入的渔民。但他在年景最好的2007年,网片、竹篙、柴油、维修等消耗产生的直接成本就达到3.248万元,但收入却只有4.5万元,扣除生活开支,陈家已经所剩无几。而在收成较差的2006年,则亏了3万元。
洞庭湖区“水上人家”入不敷出的情形较为普遍。在东洞庭湖水域,鱼贩何老板长期联系湖上渔民,负责为这些渔民运送、赊销生活必需品,渔民则以渔获物抵账。这些渔民中,很多人都欠何老板的钱,欠得多的高达3万元至7万元。由于此前有户渔民在欠款8万元后逃亡,何老板盯渔民盯得很紧。债主和债务人之间,已经有了些许“人身依附”关系。
被边缘化的“天吊族”
据本刊记者了解,洞庭湖上很多渔民儿女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很多家庭几代人都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像渔民吴某1992年来到东洞庭湖捕鱼,如今他2个子女小学都未毕业就帮助父亲下湖捕鱼。孩子们与生人交往很少,小小年纪,就几乎脱离了社会。
世代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水寨”,捕捞渔民们通婚范围较小。一位当地干部告诉本刊记者,一些未能落户本地的外籍渔民不能取得年龄证明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只好无证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育。所谓“一船文盲、一船超生户”的说法,大约也因此而来。
据洞庭湖区有关部门介绍,由于受户籍问题限制,东洞庭湖外省籍渔民中仅300名办理了农村医保,50%以上的外省渔民没有享受春禁期间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府送的“拜年红包”、“低保红包”,很多极端贫困的渔民也没有份。如渔民段某因患脑瘤动手术花掉了近7万元,尽管有些基层干部帮他东奔西走报销了4000多元的医药费,渔政部门还为他捐助了近5000元爱心款并免除一切收费,但老段目前仍负债4万多元。
从2006年开始,国家开始对渔船实施“油补”。在湖南,渔政水产部门负责发放的补贴标准从650元/船增至今年的2700元/船。此举,在洞庭湖区渔民中得到积极拥护。
不过,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财力制约,湖南的“油补”,发放的范围比较有限。如“油补”以持有《捕捞许可证》为前提条件,但洞庭湖区历史上形成的无证捕捞船很多,相关的一批专副业渔民,享受不到“油补”,意见很大。如湘阴县专副业渔民实有1294户,但证照齐全、可享受柴油补贴的只有723户。部分渔民为此经常上访,已经成为当地新的“维稳”隐忧。
捕捞渔民们还反映说,他们在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费和船检费外,受到湖边“各路神仙”的盘剥:强行收取所谓“码头费”、“埠头费”、“排污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有调查发现,洞庭湖区一些捕捞渔民每户的负担,每年都超过4000元。
接受采访的渔民说,他们的境遇,与国家这些年在农村取消农业税,种田享受补贴的农民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惠农政策的春风,啥时候能吹到洞庭湖上来啊?”
掠夺式捕捞恶性循环
从洞庭湖区一些地方政府的数据报表上看,前些年所在水域渔获物的总量,有些年份有所增加。
一位受访专家指出,越是如此,越令人担心这是以牺牲后续资源为代价得到的收成。竭泽而渔带来的捕捞量“增长”,警示意义大于经济意义。
在基层渔政一线的一些执法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以往在洞庭湖捕捞的渔民中,有85%的人采用迷魂阵、布围子、深水张网等有害捕鱼行为。其中一部分人还采用电、毒、炸等毁灭性捕鱼方式。如有人用一根长线拴上成千上万只钩子,沉入水中,大小鱼儿游过,挂在钩上就逃不脱。更有甚者,在湖水退却过程中,在水底用工程机械筑起“矮围”,湖水继续退下,就排干“矮围”中的水,“竭泽而渔”。而一些船只,装备大功率电鱼机,一旦开动起来,船周围几十米范围内没有任何鱼类能逃得脱。在这种船上,往往还载有用来攻击鱼的雷管、炸药或者毒药。对这类“渔船”,渔政执法部门的船只和人员都不敢轻易靠近。
“一网打尽洞庭湖野生鱼的‘祖宗三代’,并非耸人听闻”,一位湖区政府部门干部叹息说。
促“水上人家”转产转业
2007年至2008年,整个洞庭湖及湘江中下游都实施了“春季禁渔”。
受访的渔民和湖区基层干部们说,这两年禁渔与往年不同的是,湖南省政府、湖区市县和相关渔政、公安等执法部门,都动了真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有严格的监督、考核办法。禁渔期间,洞庭湖掠夺式捕捞行为被迫大为收敛。
在洞庭湖某些水域,科考船、渔政船禁渔期间下水,可以看到有鱼儿围着船帮跳。罕见的珍稀物种如江豚、中华鲟等,出现的频率开始增多。2007年禁渔期结束后,当年洞庭湖捕捞量,也创出了历年新高。在一些水域,渔民户均捕捞量,增加了500公斤以上。
长期研究洞庭湖水产资源保护的专家们认为,洞庭湖湿地广袤,是“中国之肺”。同时,这一水域又是长江水系水生动物赖以繁衍生息、索饵育肥、越冬洄游的最大集散地。而湖南2007年出产的196万吨水产中,只有17.8万吨来自江河和外湖捕捞,占比不到10%。算算生态和经济两笔账,结论应是逐步削减和更严格控制导致水产资源、野生动植物种群资源走向衰竭的自然水域捕捞。因此,从眼下开始,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季节性禁渔、加大人工繁育鱼苗放流等措施,一方面要延长禁渔期、堵住下湖捕捞渔民“增量”,同时逐步削减捕捞渔民“存量”。
在走访中本刊记者了解到,近两年在湖南环洞庭湖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水产部门有意识地介绍很多以船为家的渔民舍舟登岸,到“顺祥”、“益华”等水产加工出口企业工作。一些渔民在工厂有了免费食宿,并每月有了750元左右的工资后,绝大多数人已经开始适应陆地生活,不想再回到渔船上。
此外,洞庭湖区一些渔民,也觉得长期水上漂泊的谋生模式与这个时代不相适应,他们由原先“渔业队”的队长或者党支书领着,去长沙等地搞建筑、做小生意,甚至办起了劳务公司。进城的渔民,往往扣除生活开支,人均月收入也达到了800元以上。
但多位受访专家指出,渔民和水产部门这些“小打小闹”的探索和实践,要真正做成“气候”,还得靠“大环境”。因为湖南作为内陆水产大省,涉及的捕捞渔民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万人。
专家们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人、鱼、水和谐”难题,从资金、技术、就业渠道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追加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管经费和自然资源补充恢复资金;而相关外省籍捕捞渔民流出地的省份,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漂泊在洞庭湖上的本省“水上人家”回归和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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