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南方渔网报道 11月10日消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建议立法鼓励和规范对台渔工劳务输出,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工资格审查,凡申请赴台渔工,一律须持合格证上岗。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此间抵广州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提出应加快两岸尤其是闽台渔业合作,促进产业战略转型。其中,对台渔工劳务是一项互惠互利的合作,既可以帮助台湾弥补渔业劳力的不足,又可以促进大陆省市渔村劳动力的转移,提高渔民的收入。
该负责人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制定出台《对台渔工劳务合作管理办法》,必须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赴台渔工进行渔业生产基本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予以发放合格证书(即四小证: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
他认为,台湾渔船雇佣大陆渔工事宜是由台湾各级渔会负责的,大陆省市也应发挥渔业行业协会如水产学会、远洋渔业协会等的作用,与台湾渔会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以维护大陆渔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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