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饲料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财政项目(畜牧饲料部分)指南

发布时间:2008/9/29 16:57:44  来源:  编辑:吴佩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农财发〔2008〕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保证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9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等17个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8年10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8]99号)要求于2008年10月6日前上报。 
    三、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项目申报书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指南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附件(畜牧、饲料部分):
    1、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指南
    2、2009年农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申报目录
编辑:吴佩佩 访问人次:37742 关键字:农业部,饲料,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饲料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