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为,防止疫病发生和传播,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大连市根据《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水产苗种检疫实施方案。
截止2007年底,大连市海水育苗单位共875家,总水体100万立方米,年产值达17.7亿元。但是,随着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水产苗种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育苗病害及水产品药残等质量安全事件也相继出现,影响了水产苗种业的发展.因此,大连市采取措施,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水产苗种检疫实施方案,加大对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管,进一步化解水产养殖业将面临严重风险。
该方案对水产苗种检疫工作的目标、具体步骤、方法和要求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说明,通过不断完善水产苗种检疫机构建设、推行水产苗种检疫制度,有效开展好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计划到2010年对全市经营用水产苗种检疫率达到90%以上,初步建立水产苗种检疫管理机制,为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提供优质、健康水产苗种,促进渔业快速、健康发展。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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