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9月1—2日,眉县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一行三人先后对首善镇第五村渔场、宝深逸乐园渔场、省苗木繁育中心渔场、常兴镇杨家村渔场、魏家堡村渔场、下原村渔场、金渠镇河底村一组渔场的大宗鱼类养殖生产日志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
今年三月份,眉县按照西安综合试验站的安排,逐渔场逐池塘给养殖户免费下发了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生产日志,为了确保大宗鱼类养殖的安全和群众受益的提升。我们对大宗鱼类养殖生产日志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养殖户在日志记录中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日志中渔场的基本情况与鱼种放养情况一栏记录不细致,存在漏项问题;2.生产记录一栏存在对病症、诊断记录不清的问题;3.记事一栏存在对水产品销售、鱼种购进销售、鱼药、饲料采购等记录不规范、不详细的问题。我们在检查现场及时指出了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规范指导,同时告诫养殖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章第四十七规定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养殖户建立水产品生产日志和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了全县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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