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由于“大连海参”和“大连鲍鱼”在国内外名声十分响亮,许多打着“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名义的假货出现在国内一些豪华酒店的餐桌上。记者昨天了解到,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将不再成为可能,“大连海参 ”、“大连鲍鱼”将有自己的一整套国家标准。
在大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海洋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
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共同制定了大连海参、大连鲍鱼两个国家标准。据介绍,该标准已经通过国家级初审,正在批复中。
经过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大连海参”、“大连鲍鱼”被正式列入国家实行“原产地域”(即地理标志)保护品种。为此,此次国家初审通过的 国家标准中,对“大连海参”、“大连鲍鱼”都规定了术语、定义、原产地域范围等。
其中, 大连鲍鱼(大连皱纹盘鲍)的定义为“在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采用人工育苗、养成和海底增殖及自然生长的,用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皱纹盘鲍的鲜(活)品和干品”。原产地域范围限于大连市南部黄海北部沿海水域及工厂化养殖水体。大连海参(刺参)的定义则为“在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采用人工育苗、养成和海底增殖及自然生长的,用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刺参,又名仿刺参的鲜(活)品、水发品、盐渍品和干品等”。原产地域保护范围限于大连市沿海水域、人工池塘及陆上养殖设施。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还制定了规格、伤残和气味等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的“感官要求” 以及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等具体要求。
采集: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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