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依法、科学、合理用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本月中旬以来,福建建瓯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人员,对辖区9家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养殖用药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使用违禁渔药。但有3家企业,养殖用药记录不够完整,执法人员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连日来,执法人员对建瓯9家鳗鱼养殖生产企业渔药的进出仓记录、用药记录、药房陈列药物和依法用药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了渔药采购、贮存、使用等环节记录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按规定使用渔药,是否使用违禁渔药和其它化合物,渔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和产品标准号等三号是否齐全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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