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据日本《读卖新闻》12月1日报道, 日本执政党自民党1日正式公布了酝酿已久的“海上安全水域法案”,规定日本海上保安厅有权逮捕处罚任何靠近日本东海开采设施500米以内的人或船只。日本又一次在东海兴起波澜,从法律上为日企在东海开采石油铺平道路。
日本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武见敬三1日在自民党会议上宣布“海上安全水域法”草案最后定稿,将在明年递交日本国会通过。自民党称草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律确保日本海上船只的安全。但是草案的内容却把日本霸占东海油田的野心暴露无遗。
“海上安全水域法”规定,国土交通相将专门保护在日本专属经济水域和大陆架上建立的日方开采设施。 日方开采设施方圆500米之内的水域被划定为“安全水域”。所谓“安全”是说任何非法入侵安全水域的船只和个人都要被判处1年以下徒刑或者处以50万日元的罚款。法令规定,以后凡是和海上活动有关的部门,都要事先征求国土交通部的同意才能靠近海上设施。 如果没有获得批准,无论是农业省还是经济产业省都不得进入安全水域。
法案把享有“安全水域”特权的海上活动共分成三大类。第一类,对自然资源的探查、开发和保存及管理,包括石油、天然气其他矿物质以及渔业资源。第二类海上经济活动,比如风力发电等。 第三类,为进行科学调查和运送物资的船只。
尽管法案尽量避开中日东海油之争,用国内问题作幌子。但整个法案的真正目的是遏制中国。日本一名自民党党员解释了“海上安全水域法”的由来。日本政府今年7月份批准帝国石油在中日有争议的东海海域开采石油。帝国石油试行开采时,遇到中国民间团体的抗议。但是因为中国抗 议团体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日本方面无法制止。此次法案的重要目的就是使日本海上保安厅名正言顺的逮捕阻挠日企在东海开采石油的团体。
“海上安全水域法案”最有争议的地方是它的适用范围——日本专属经济水域、大陆架。中日双方在这两点上存在巨大分歧。首先日本坚持划定领土延伸200海里以外为自己的专属经济水域,但中日海域的距离不够400海里,无法平分。所以日本自做主张提出按照等距离的中心线进行划分。中方一直没有承认。
中国政府认为, 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之间的专属经济区界线划分应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岸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按照这一定义中国的大陆家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日本提出的大陆架根本不成立。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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