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对本市流通领域冷冻水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7个批次冷冻水产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购买应谨慎。
据了解,经重点对冷冻水产品铅、铜、镉、汞、甲醛、无机砷、六六六、滴滴涕、沙门氏菌、挥发性盐基氮、规格、净含量等12项指标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的问题有:4个批次检出甲醛。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其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保鲜的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会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在食品中禁止使用甲醛。1个批次挥发性盐基氮超标。挥发性盐基氮是反映水产品腐败程度的指标,这项指标越高水产品腐败越严重,新鲜程度越低。5个批次规格和净含量未达到明示要求。对于水产品来说,规格是反映个头大小的指标,净含量是体现实际重量的指标。此外,监测还发现3个批次水产品实测规格小于明示规格,4个批次水产品实测净含量低于明示含量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冷冻水产品,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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