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南方渔网报道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2005 年12月24日下发了《2006年滆湖封湖禁渔通告》,从200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滆湖将继续实行封湖禁渔制度。
据悉,此次禁渔范围为:有圩堤埂的以圩堤埂为界,无堤埂的以吴淞高程4米以内为界的全部滆湖水面。除常年禁渔区外,为充分利用滆湖渔业资源,200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允许金小钩、虾笼、小篓、一指丝网、黑鱼钩生产。
通告指出,凡准许入湖捕捞作业的,须在4月27日至4月29日、8月18日至8月20日到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一大队、二大队办理签证手续,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否则不得入湖生产。对抗拒管理、扰乱湖区治安、破坏生产秩序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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