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宝应县地处里下河地区,水产养殖面积大,截至2001年底,全县河蟹养殖面积已达23万亩,河蟹产量7000万吨,河蟹生产已成为全县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然而笔者通过与蟹农的长期接触,发现有几个意识在蟹农中普遍存在,有必要提出来讨论澄清,以免影响河蟹业的健康发展。
一、蟹苗放养,以密取胜
以前养蟹,稀放天养,根本谈不上蟹病,而如今,肝病、鳃病、抖抖病层出不穷,再加上水产技术部门病害检测手段的落后以及药物研究的滞后,诊治结果总不理想,病害成为制约河蟹苗种成活率的重要因素。在我地,有的生产塘口河蟹回捕率不到10%,甚至绝收。无奈之下,不少养殖户在放养时采取高密度放养,希望以密对病,以密取胜,即使死了50%,还有一半毫不会担心苗种放养量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大眼幼体、豆价的低廉,更助长了这种风气。以前放养豆蟹每亩总在1000左右,而如今达5000-6000只,个别的达到8000只。
当然苗种放得密,并不是不可以,遇到老天帮忙,运气好的话,也能高产,但即使这样蟹体规格必定偏小,效益未必就高,况且从总体上来看,其风险极大。高密度放养势必造成河蟹生长环境的相对恶劣,相互之间感染发病的机会也就增加,对生产管理、水质管理的要求也就提高,稍不谨慎,就会暴发疫病,导致死亡,这样就会进一步恶化环境,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认为河蟹养殖应该走“稀、大、高”模式(即低密度放养、养大规格蟹、创高经济效益),一般亩放量以豆蟹2000-3000只、扣蟹800-1000只为宜,如果池塘生态条件好,进排水系配套,蟹农有一定的生产管理能力和经济基础,密度也可适当增加,但切不可滥放滥养。
二、河蟹的投料问题表现为偏重于动物性饲料
蟹苗入池后,为尽快提高河蟹的生长速度和成品规格,养殖户总是千方百计地满足河蟹生长对营养的需求,因此在投料上总是投得丰足、生怕吃不饱。然而河蟹的摄食量总是有限的,为在有限的摄食量中尽可能提高营养物质,在饲料品种的选择上他们总偏向于动物性饲料,在其意识中,总认为蛋白质含量越高,营养就越好,质量也越高,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投饵四定原则中的定质,并不单纯讲的是蛋白质的含量,蛋白含量仅仅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还包括各种氨基酸的平衡,钙、磷、钾等元素的合理搭配,况且河蟹生长从小到大对各种营养的需求是不同的,因而对饲料的要求也就不尽相同,故这种配比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养蟹生产中有句老话,口旷大小,看水草”,可见青饲料在河蟹生长中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认为,在河蟹养殖生产中,如有条件,应投全价配合料,如自己配料,应遵循“两头精、中间粗,荤素搭配”原则,开头投精料是为了开食引食,利于河蟹越冬后的复膘,增加体质,便于蜕壳,后期投精料是为了出售前育肥壮膘增重。在中期,尤其是高温季节,可适量多喂一些小麦、蕃瓜等粗料杂粮,少投些动物性饲料,这样有利于河蟹放身长骨架,同时也节省了成本。如果整个养殖期间不分季节,过多地投喂杂鱼等荤性饲料,蟹体虽体肥膘壮,但规格不大,而且易导致性早熟,诱发疾病。
三、河蟹的用药浓度过大,重视外用,轻视内服
养殖户为求速效,常常是超剂量用药,一边用药,一边准备好排灌机械,一旦出现意外,加水抢救。两天不见效,就认为该药质量不好,立即改换其它药再用。这样做,一方面是增加了生产中的药用成本,二是提高了致病菌的抗药能力,为以后用药增加了难度,更可怕的是大剂量用药,虽能杀死寄生在蟹体上的有害病虫菌,同时也杀灭了水体中的有益微生物,不仅破坏了水体环境的生态平衡,也破坏了蟹体本身的内分泌平衡。笔者以为,河蟹用药:一要对症;二要按量,切忌病急乱用药,用药乱加量,应对症用药,因药而用,即使加量,也不
宜超过10%;三要有耐心,一般用药3-5天才能见效。尤其是外用药后,第二天往往出现大幅度死亡一次,这是正常现象,因为一些病人膏盲的蟹往往耐不住药水刺激,提前死亡,此时切莫慌张,理应后几天便会明显好转,如果继续有增无减,再找原因;四是外用和内服必须双管齐下,相互结合。外用只能杀灭水体及蟹体表面的虫菌,而内服则是通过体液循环驱虫杀菌,同时还能够提高蟹体本身的抗病免疫能力,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疗效。而如今,我国已加入到世贸组织,生态养殖成为今后水产生产发展的方向,药品使用必将受到限制,生物制剂的使用会逐渐成为病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广大养殖户也应重视起来。(摘自科学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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