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十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以年均11.1%,始终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快速稳定增长,累计实现总产值达57499亿元,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2月9日,国家海洋局在“2005年《全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这一消息。
据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王殿昌介绍,“十五”期间,我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57499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十五”末期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为7202亿元,比“十五”初期增长一倍;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达到4%,比“十五”初期高出0.6个百分点;“十五”末期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7∶31∶52,与“十五”初期的35∶14∶51相比,第一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较大,第二产业工业化进程发展加快,海洋第三产业持续保持稳步增长。
王殿昌认为,“十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海洋经济总量不断创新高。“十五”期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近5.8万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继2003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后,“十五”末期又创新高,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16987亿元,比“十五”初期增长一倍;二是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按可比价计算,“十五”期间全国主要海洋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1.1%,高出“九五”期间3个百分点,始终保持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十五”末期,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为7202亿元,比“十五”初期增长一倍;三是海洋经济地位逐步提升。“十五”末期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达到4%,比“九五”末期高出1.4个百分点,实现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提升了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四是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十五”初期的35∶14∶51调整为“十五”末期的17∶31∶52,结构更趋合理;五是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末期,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都超过5500亿元,分别比“十五”初期增长167%、213%;珠江三角洲地区比“十五”初期增长79%。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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