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靖江市民方先生向记者反映,国家明文禁止河豚鱼买卖,他向当地卫生部门三次举报靖江国际大酒店违法经营河豚的情况,虽然该酒店与卫生监督所仅一墙之隔,但其经营河豚的行为却至今也没被禁掉。面对记者的举报和采访,靖江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避而不见。而就在今年2月15日,该市卫生局还曾专门发文禁止销售、加工、食用河豚。事实上,河豚在靖江年销量高达5000吨,已呈泛滥之势,靖江“河豚一条街”也成为从上海到南京沿江一带的河豚批发中心。
三次举报 经营河豚就是禁不了
靖江市民方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24日,他带几名客人到四星级的靖江国际大酒店吃饭,应客人要求点了两条河豚。不料,一位胡姓客人在食用河豚后脸色惨白晕倒在饭桌上,另外三人也有轻度反应,胡某被初步诊断为神经中毒,后经抢救才脱险。方先生随即向靖江卫生部门举报,卫监人员随后到场作了笔录并取样。
但接下来的事让方先生很生气,“卫生部门过了两个月都没对酒店作出处罚,而且我今年1月24日发现这家酒店还在经营河豚”。方先生向记者出具了靖江国际大酒店1月24日晚的一份菜单,上面清楚写明“秧草河豚(2条)”。他再次向卫生部门举报,“但两次举报都没结果,我就以书面形式向靖江各有关方面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卫生部门才于今年1月28日对去年11月24日我们的第一次举报作了初步处理”。
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16日,他们发现该酒店仍有大量河豚制售,就又到靖江市卫生监督所进行了第三次举报,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此却不理不睬,至今没有结果。方先生说,“这家酒店与靖江市卫生监督所仅一墙之隔,几次举报,该酒店经营河豚就是禁不了”。
记者暗访 星级酒店河豚当堂卖
昨天中午,记者到靖江国际大酒店暗访,酒店旁边就是靖江市卫生监督所。点菜的时候,记者发现有道菜名为“河鱼(菊黄、条纹)”。服务员解释,这就是河豚,分几个品种,“菊黄”要580元,“条纹”要380元,“你们要是点普通的,118元一条,8两重的”。记者点了两条,不久,两条烧好的河豚端上了餐桌。记者提出想看看活的河豚,一名厨师和大堂负责人却神色警惕,婉拒了记者的要求,“活的河豚一般不给客人参观”,这名服务员也向记者解释,“最近卫生部门查河豚查得很紧”。该酒店餐饮部的胡经理坦承了酒店违法经营河豚一事,但他一再强调,经营河豚在靖江各饭店很普遍,“大家都这么做”。
中午12点15分起,记者多次拨打靖江市卫生监督所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拨通了靖江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卫生部门都下班了,要等到下午两点他们上班再说”。记者又拨通了靖江市卫生局局长张一飞的电话,张局长在电话中连说了两句“好的”,就挂了电话。20多分钟后,记者又多次拨打张局长的电话,却每次都被掐掉。直到记者1点多离开酒店的时候,也无人来过问该酒店经营河豚一事。
河豚一条街年销5000吨
经知情人士指点,记者来到了靖江市区被称为“河豚一条街”、专门销售批发河豚的新建北路。街道两边布满了各种“特种水产批发部”,每家店迎街都摆放着一人多高的鱼缸,里面养满了河豚。进入一家店内,店主介绍,他们卖的是“菊黄”,要130元一斤,“我们卖的菊黄是这条街上河豚各品种里最好的,是野生的,普通的河豚一般只要25元一斤”。他告诉记者,这条街上有十几家店专门批发河豚,“包括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等地都是从我们这里批发过去的。靖江本地一天的销量起码是1万斤,加上外地的,一天可以卖掉3万斤左右”。
在另外一家店铺内,店主告诉记者,“我这里只有普通的河豚,24元1斤。我们这条街一天的销量有3万斤左右。外地都从我们这儿进货”。两名店主都向记者提供了他们店铺的联系卡,一张卡上则写有“主营:活河豚、保鲜、冷冻河豚”,另一张卡上则注名明:“本人已有20多年烹调河豚鱼历史,可免费加工,且保安全”。
靖江市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销售经营河豚鱼在该市很普遍,“大大小小的饭店都有,苏南苏北、沿江一带许多城市都到靖江来批发河豚,靖江也有‘河豚之乡’的称谓”。他告诉记者,单新建北路这条街就日销3万斤,“这条街长年都批发河豚,一年的销量高达5000吨,销售额上亿”。他还担忧地向记者表示,以前烧制河豚鱼都有一套严格的方法和程序,但“现在许多饭店在这方面都做得很不到位,很容易出事”。
卫生部门禁令成了空文
下午1点多钟,记者来到了一墙之隔的靖江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听明记者的来意后,即与卫监所所长陆建华取得了联系,“我们所里稽查科负责这方面情况的张科长马上就赶过来”。但记者等了半个多小时,张科长也没出现。在与卫监所工作人员闲聊时,他们也透露,在靖江,饭店经营河豚鱼的情况很普遍。2点钟后,该所稽查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所长让你们直接去找卫生局的领导”。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来到靖江市卫生局,在5楼卫生局办公室,一名金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在听取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她表示现在局领导不在,可以去找市卫生监督所。当记者表示刚从卫监所过来的,她又表示:“我们领导都在外面开会,现在不能回来”。记者问,经营河豚鱼是否允许?她肯定地说,“这肯定是不允许的,被查到要严肃处理”。她说,靖江市卫生局于今年还专门发了文件,“就是严禁经营河豚鱼,这个文件年年发的”。记者在这份靖江市卫生局发的《市卫生局关于严禁销售、加工、食用河豚鱼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通知》的文件上看到,该文件刚于今年2月15日发布。
文件上面写着:河豚鱼是有毒鱼类,人食用后极易发生中毒事件,加工、经营河豚鱼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一旦检查发现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各餐饮店等要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广大群众及时举报违法事件。
省卫监所密切关注
针对靖江河豚大面积销售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河豚食用不慎会导致中毒,卫生部明令禁止食用河豚,“但吃河豚中毒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对于记者反映的靖江卫生部门避而不见记者采访举报的事情,陈主任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可能觉得销售河豚对当地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会有你说的情况出现”。他表示,省卫生监督所会密切关注此事。
【新闻链接】剧毒河豚严禁销售
《食品卫生法》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销售河豚鱼、毒蘑菇、织纹螺等有毒、有害的动植物食品。”《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第3条第(2)项规定,“河豚鱼属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因特殊需要进行加工食用的,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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