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按照《中国海监示范执法实施方案》,以执法示范支队建设为中心,带动基层大队为目标,中国海监宁波市支队积极探索海监执法方式,提高了对用海活动的监管范围,其监管面已覆盖市内各类型用海。
针对浙江省宁波市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非法用海(岛)、违规作业、破坏海洋环境等问题,宁波市支队通过组织开展海洋环境和无居民海岛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围填用海以及“海盾2005”宁波市专项执法等活动,采取陆上巡查、海域巡航、通知检查等形式,组织专项和综合、定期和突击、现场和书面相结合的海洋执法监察活动,分别对采砂用海、围填用海、码头用海、港口建设用海、产业开发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工程建设、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无居民海岛等多种涉海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海监执法已覆盖了各种用海类型,基本做到了群众举报能一一查证、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处理。截至去年12月底,宁波市共实施各类执法检查749次,发现案情线索28条,扩大了对全市用海活动的监管面。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宁波市支队及时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2005年,共立案40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0份,已结案40宗,处罚金达65万余元。案件查处量和处罚金额比2004年同期增加74%和225%。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到位、行为文明规范、调查取证翔实、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合理,至今无违法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编辑: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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