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了确保茅尾海海上航行安全和畅通,保护海洋环境,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广西钦州市开展了大规模的茅尾海综合整治行动。日前开展的沙井航道范围非法用海设施第一期拆除行动初战告捷,3天中拆除了航道范围内长1100米的网桩13个。据悉,此次行动由钦州市钦南区政府牵头组织。该市(区)海洋、海监、政法委、公安、边防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等单位80多人参加了沙井航道非法用海设施拆除行动。
茅尾海位于钦州湾海域,是以钦江、茅岭江为主要入湾径流的共同河口海滨区。茅尾海海洋资源丰富,四大名产——牡蛎、对虾、青蟹、石斑鱼驰名中外;茅尾海有着维护潮汐通道与港口资源的特殊功能,是钦州市的“母亲海”。但有关专家论证后指出,茅尾海地理位置特殊,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因此,《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把茅尾海定位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点保护水动力环境、牡蛎养殖生态系、红树林生态系和滨海沼泽湿地生态系。
但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茅尾海非法抽砂采矿、围垦、打排插柱等海水养殖日益兴盛,大大超出了周围海域环境的承受能力,茅尾海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淤积不断加快,还严重影响了航行的安全,这是关乎茅尾海的可持续发展和钦州港建设的大事。有专家预言,若再不对茅尾海进行综合整治,10年后茅尾海将会淤积变成可建“机场”的陆域。该问题引起了专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钦州市政府、人大的高度重视。去年9月,钦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茅尾海和老人沙整治工作的决议》,之后,钦州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综合整治茅尾海非法用海的通告》,印发了《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计划用2年,分3个阶段对之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还钦州市340万人民一个干净、健康、富饶的“母亲海”。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钦州市政府及各涉海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钦州市政府在印发《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同时,还成立了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钦州市海洋局等单位通过宣传车、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地海洋、交通、水产、海事等主管部门分别对影响海上交通安全、非法占用海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各主管部门还组成工作组进村入巷,逐家逐户动员用海业主自行拆除非法用海设施。对确有困难的,由业主与工作组签订委托书,委托工作组代为拆除。各工作组开展的认真、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整个整治、拆除行动的顺利推进。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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