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水产用药物种类繁多,良莠不齐。不论何种药物,在防治水产病害的过程中,常常发生效果不佳,甚至造成死亡现象。笔者根据近几年来的调查与走访,总结广大用户的实例,归纳起来,其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1未能对症下药:很多水产养殖户对所养殖的鱼虾等动物的病情没有摸清,或仅仅靠道听途说来的所谓“秘方”,或者误信“黄绿”渔医的话,盲目投药,未能做到“对症下药”,自然无法达到防治效果,还造成浪费,甚至起到延误治疗、加重病情的负面效果,更有甚者造成中毒现象。
2药物失效:一般来说,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后,药物的有效成分会因吸潮结块、成分分解、霉变或与酸碱混放起到中和反应等各种原因,而降低原有的浓度。有的用户甚至因贪便宜而使用失效药物。因此为保证使用药物的有效性,平时应将药物妥善保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用错药物:绝大部分水产药物都是针对一定的病害进行治疗的。如同是鱼的烂鳃病,有因细菌、寄生虫、真菌等不同原因造成的,若不分清病原,用治疗细菌性烂鳃病的药物来治疗寄生虫引起的烂鳃病,必然达不到治疗效果,反使鱼病加重。
4水产动物身患不易治愈的疾病:有些水产动物的病害一旦发生,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药物,如对虾的白斑病、海水赤潮引起的鱼虾死亡等,单用常规的药物不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成效,应做到预防为主。
5用药不均:防治水产病害,若是外用药,遍洒时要均匀,尤其是边角等地方容易被疏忽,造成用药不到的区域杀菌、杀虫不彻底而使鱼病复发;若是内服药,应和饲料充分拌均后投喂,且应分多餐投喂,保证绝大部分养殖动物均能吃到药饵,否则亦会产生因摄食药物不均匀而导致疾病复发。 6水质影响:水质是水产养殖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池塘水质的pH值变化、溶氧状况和水质肥瘦等均会影响用药的效果。因此,在池塘用药时应事先对水质做必要的测定,根据水质的状况来确定用药量,以达到用药的准确性。
7药量不足:这种现象的发生是由于养殖户对水体体质的计算不准确,尤其是在对不规则的水面投药时较易出现误差,或者在称量药物时不准确,池塘水体的药物浓度没有达到预定标准,防治效果不佳。
8用药过量:与用药不足相反,用药过量,会超出水产动物对药物的耐受程度,造成中毒,甚至造成大量死亡。
9用药温度: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不同温度下药效的差异很大,水温升高,药物的毒性增强。如在夏季水温超过32℃时,药物在水中的毒性剧增,易造成鱼虾死亡,此时应非常谨慎用药。
10药物拮抗性:绝大部分水产药物是偏酸的,当两种性质不同的药物混用时,药物之间会产生反应,降低效果。如石灰与敌百虫混用,会分解产生敌敌畏等剧毒物质。
11病害抗药性:水产动物的疾病和害虫对长期药物的袭击产生抗药反应,对同一种药物的反复使用,其抗药性的产生和增强尤其明显,因此在生产实践中提倡交叉用药。
12用药疗程不足:有的水产病害,一个疗程并不能起到满意的疗效,要连续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疗程才能奏效。
13药物的配套使用:经验告诉我们,许多水产病害的防治,很难用单一的药物就能取到满意的效果,“灵丹妙药”在生产过程中是难以找到的,要取得较满意的疗效,就应该根据水质状况、天气变化及病害发生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科学、配套的用药方案,坚决贯彻“以防为主,有病早治”的方针,才能取得较佳的成效。
以上浅析不尽全面,望广大养殖界朋友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积极向水产科技部门咨询,做好病害防治工作,为您的养殖成功提供更好的保障。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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