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我们来湖北贩鱼,为什么享受不到‘绿色通道’政策?”不少外地鱼老板很直率地这样问。
10日,从武汉白沙洲发货到成都的鱼贩褚中平介绍,他的车从宜昌上船走水路到重庆万州上岸,进入重庆和四川路段后,无需交通行费。如果按湖北的标准,他每次至少需交1300元。由此他也闹明白了:难怪四川、重庆的农产品运销搞得活。
其实,我省早在2001年就开始酝酿,为鲜活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但遗憾的是,从2001年至2004年,我省先后两次出台的政策基本没有执行。省农业厅信息处处长万德宝如是说。
2000年,海南在全国率先出台“绿色通道”政策。次年,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宜昌开会,提出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但没有见诸文件,结果成了“空头支票”。2003年,“鄂交财510号文”明确提出,省内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降低一档收费。但到2004年时,政策仍未兑现。当年10月底,“鄂交财发470号文”,重申降档收费。
去年国家7部委出台20号文件,要求建立全国性绿色通道。去年底,交通厅等7厅局联合发文规定: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实行省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降低一档收费;在国家网络外的省内“绿色通道”,对本省籍车辆降低一档收费。
但记者在调查时,不少省外鱼贩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他们没有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据“鄂交财2004年470号文件”显示,当年1月至9月,全省开通“绿色通道”道口163处,减免车辆3万车次,直接减免60多万元(未含月票优惠金额)。记者采访的省外鱼贩们认为,在海南、四川、浙江等省,实行的是零收费,湖北实行的收费政策,即便如此,湖北如果真正把国家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实际减免的费用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
在省交通厅和省公路局收费处,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政策在基层没有充分执行是有可能的。
水产品流通不畅并不是个新鲜话题。早在1995年初,湖北日报刊登过记者暗访采写的新闻《鱼贩难过重重关》,文章指出,因乱收费等原因,贩子每拉一次鱼,身上都要掉几两肉。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11年过去了,相似的问题仍在重演。
一条“绿色通道”真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埋一个大单吗?
万德宝算了一笔账:全省农产品总量约7500万吨,除去粮棉油麻等产品,鲜活产品大约为5000万吨,按35%的销售率算,可销售总量为1750万吨,以5吨的装车量,需装车350万辆,假定从仙桃通海口到豫南交费90元计,共计3.15亿元。这笔账均摊到我省4000余万农民头上,人均不足8元。而从水产而言,318万吨的总产,80%的外销,通行费约为4580万元,以100万渔民计,人均4.58元。
账算出来了,这只是一组被高估了很多的理论数据,实际需要减免的远非那么多,因为有相当数量的鲜活产品,在没有进入我省公路收费站之前,就被老百姓消费了。
那么,历时3年,省直有关厅局三次联合下发红头文件,却始终不能让“绿色通道”畅通,这道卡到底卡在哪里?
是按国家政策减免还是继续按自己的地方政策收费,这其实是一本经济大账和一本部门小账的算法问题。有一点是很清楚的,“绿色通道”畅通了,渔民会欢喜,鱼贩会有信心,渔业会兴旺,百姓也会得到更多实惠,这本大账中可以说既有精确的经济账,还有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账。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一个号称全国第一的淡水产品大省,如果我们仅仅盯住某些个部门区区小利不放,一个很有前途的水产业发展无疑会受到制约,我省农业经济由此遭到的损失也将难以估量。
如此看来,有关部门的工作如果仍然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那么,支农惠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将从何落实呢?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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