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本网2003/12/24讯 巴基斯坦是南亚农业大国,渔业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渔业年产值60亿卢比,占GDP1的%。渔业人口400万人,直接从业人口37.9万人,间接从业40万人。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据考察,鱼类资源有400多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有100余种,捕获量可达到年产100万吨,由于渔民捕捞手段落后,加工保存技术差,实际捕获量仅47万多吨,约40%的鱼货不得不用来加工鱼粉,造成了资源严重浪费;海水养殖几乎为零,众多优良的沿海浅湾、滩涂未得到开发利用。巴渔业发展同丰富的资源相比十分不足,渔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较大。随着巴经济的全面复苏和稳步发展,开发渔业资源、提高渔业生产能力,改善渔民生活水平的呼声日渐高涨,巴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探讨和推动多种形式的渔业发展方式。2002年,巴重新颁发深海捕鱼证,目前共有来自中国、韩国的17条船先后在巴合作捕鱼,合作开发巴基斯坦海洋渔业资源面临机遇。
一、巴基斯坦渔业现状
(一)自然条件:
巴基斯坦位于南亚次大陆印度河流域,南濒印度洋阿拉伯海,巴所属的阿拉伯海海域是印度洋渔业生产力最高的地区之一,它同印度、马尔代夫海域三个区域的渔获量占到印度洋总渔量的64%。
巴基斯坦海岸线长达1100公里,海岸200海里范围以内设为专有经济区(E.E.Z)。全国海区划分为两部分,西北区称为马克兰(MEKRAN)海区,沿俾路支省海岸线直至伊朗边界,海岸线长近770公里,面积约为14530平方公里,海区的特点是大陆架较狭窄,渔业作业只适合在离岸10-30海里的区域进行;东南区称为信德海区,从信德省的卡拉奇直至印度边界,海岸线长近330公里,面积约为35740平方公里。这一海区的特点是大陆架宽广,从海岸延伸长60海里,边缘深度200米,此区有印度河三角洲的众多小河入海,饵料丰富。总体看,巴基斯坦海况条件优越,沿海海域除东经63度-60度的部分海底有珊瑚礁以外,其余均为泥沙地质,非常适于底拖网作业。巴基斯坦海域可供作业渔场大,渔场距离渔港较近。沿海气候属于热带季风性气候,年气温变化在22-40℃之间,沿海水温变化在22-33℃之间,每年5-6月份为西南季风期,11月至次年2月为东北季风期。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2月中旬,为海洋捕捞淡季。
主要渔港有信德省的卡拉奇、古兰吉(现为远洋拖网渔船的停靠港),俾路支省的瓜达尔(GWADAR)、帕悉尼(PASNI)。俾路支省的吉瓦尼(JIWANI)和奥玛拉(ORMARA)两个渔港规模较小,为当地渔民使用。
(二)渔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1.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渔业主管部门没有系统性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的发展规划,渔业发展基本依赖私人公司的自发行为。海洋渔业资源资料匮乏,国家最近一次渔业资源普查是在1983-1985年完成的,其它统计资料也较陈旧。
据有关估计,海产捕获量可达100万吨,其中高值产品产量较大。据巴方统计,1999年鱼货产量中的2.6万吨是虾类产品。而根据2003年作业的中国公司7条远洋拖网船捕捞情况看,装载量90吨的船,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在鱼汛高发期可实现两周返航,在鱼汛平发期出航28-29天返航,也可实现89%的满仓率,所捕鱼货特点是鱼体大、高值鱼品种多,显示巴海域海洋生态保持的好,资源量大。
2.鱼货主要用于出口,国内消费量小。巴人口1.45亿,97%信奉伊斯兰教,不食无鳞鱼,鱼产品消费量很小,年人均只有1.8公斤。渔产品出口是巴基斯坦一项主要的创汇渠道,冷冻海产100%用于出口,出口量占捕捞量的12.04%。2000年统计,巴出口海产品84693吨,较前年增长6.1%,实现创汇78.78亿卢比(折合1.5亿美元),较前年增长了20%。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国家、美国、日本、韩国,咸干鱼主要出口斯里兰卡。主要出口品种有冻鱼、冻虾、龙虾、蟹和墨鱼、鱿鱼等软体鱼类。活蟹、活虾也有少量出口。
3.渔民捕捞、加工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捕捞主要作业方式为吨位在50吨以下,不适于远洋捕捞的小型拖网、流刺网和部分钓船,其余为小型机动船、风帆船、木制渔船,这些小型船除航行、拖网使用机器以外,起放网全靠人工操作,无先进的助渔导航设备,作业范围基本在20海里以内。多数渔船无冷冻设施,多为冰鲜船,鱼货保存技术差,在返回岸上加工厂时,已有较大比例的鱼货在新鲜度和外观上达不到出口冷冻和冰鲜上市的要求,只得用来加工鱼粉或丢弃。
机械化加工的手段只有冷冻、制罐头、鱼粉加工、鱼肝油提炼等四种,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能力。全国共有渔产品加工厂27个,日处理鱼虾量273.25吨,其中18家为冷冻厂。目前只有部分工厂在运营。按照目前的生产水平,造成鱼货浪费是必然的。
4.港口条件差,码头缺乏相应的冷库、加工厂、维修车间等配套生产服务设施。卡拉奇渔港停靠当地渔船70-80%,港口运营压力大。古兰吉港是停靠拖网渔船的渔港,目前在巴合作捕鱼的中、韩两国15条深海拖网渔船全部停靠在此,该港于1994年耗资9亿卢比开始建设,设计规划较好,但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没有建成,仍有待投资。瓜达尔和帕悉尼渔港规模小,供当地渔民使用。目前,所有鱼货经卡拉奇港出口,在中国援建瓜达尔深水港口建成后,俾路支省海产可由此出口。
5.缺乏掌握大型机械化捕捞技术的专业人员,渔民文化素质低,文盲率高。
6.无完整的渔产品市场营销体系,鱼货市场售价低,水产利润大部分被鱼货中间人、高利贷者获取,渔民收入低。
(三)巴基斯坦渔业政策
巴基斯坦的渔业政策自1975年制定以来处于不断的修改和调整之中。巴政府于2001年重新修改了深海捕鱼政策,公布了新的《巴基斯坦渔业法草案》。渔业政策支持多种形式的渔业开发,主要形式是允许巴企业与外国公司合作,通过引进国外大型渔船及先进的捕捞加工技术,带动本国工业化捕鱼技术升级,以提高海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扩大出口、增加创汇。新法案加强了渔业监管力度和违规处罚力度。新法案中规定,所有船只必须自费安装船载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及追踪系统;船舶出航费2000美元/次,最长出航期限为30天;而对渔船的违规行为罚款则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5-20倍。
巴联邦政府的渔业主管部门,为食品、农业与畜牧业部的国家渔业发展厅,下设海洋渔业局(在卡拉奇),渔港事务由卡拉奇渔港管理局、古兰吉渔港管理局等各自管理,各省设渔民合作社团管理本省渔民事务,海事安全事务局(MARITIME SECURITY ANGENCY)负责海上安全防卫管理。
二、渔业国际合作现状
巴渔业国际合作目前主要是合作捕捞,形式上是外国公司同巴渔证持有人建立名义上的合资公司,双方实际只是渔证买卖关系。外国公司向渔证持有人分期缴纳购证费,岸上事务委托代理公司打理,捕捞与销售完全自主。近年来由于巴渔业政策执行延续性差,政府政令多变,造成合作捕鱼时断时续。
1998年,巴政府向本国公司颁发了31张III区(35海里以外)深海捕鱼证,其中9张金枪鱼钓证、22张拖网捕鱼证。当时在巴海域作业的深海拖网渔船中,有10条中国船(中水渔业6条、福建远洋4条),11条韩国船,日本公司主要是金枪钓船。由于35海里以外大陆架很深,鱼类较少,外国船只经常进入一、二区内偷渔,对此巴有关部门采取默许的态度,只收取一些罚金。这种作法遭到当地广大中小渔民反对。2000年9月29日,巴基斯坦政府以外国渔业公司破坏巴海洋渔业资源为由取消深海捕鱼证,合作捕鱼被迫停止。
迫于国内外的压力以及着眼于渔业发展的长远考虑,2002年4月,巴政府再次面向本国公司发放深海捕鱼证,其中有20张II区(12-35海里)捕鱼证,21张III区捕鱼证,包括10张拖网捕鱼证、11张金枪鱼捕鱼证。鉴于III区资源少,政府对越区偷渔处罚较重,III区渔证无人问津。2002年5月以后,共有来自中国、韩国的17条拖网船赴巴海域开展合作捕鱼,购买使用II区渔证17张。2003年下半年,渔证到年审期,巴渔业政策再一次面临不稳。以俾路支省、信德省渔业局为代表的反对派呼吁政府修改渔业法,主张将I区从12海里拓展到25海里,以此保护中小渔民利益,而国家渔业局主张继续执行,经过几个月的争论,最后经联邦议会投票决定政策维持不变。2003年11月,国家渔业局重新颁发深海渔证,新增6张,渔证数达到26张。
中国企业在巴合作捕鱼有两种模式,一是购买渔证深海捕鱼,深海捕鱼共有9条拖网船,其中上海远洋5条、大连金石2条,丹东海顺同韩国公司合作入渔2条船。由于对市场情况不了解,有的中国公司购买渔证价格相差较大,最高的每证16万美元。2002年下半年,由于多种因素,各公司捕捞量普遍不足,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2002年11月,大连金石公司从巴海域非法逃逸,造成恶劣影响。其它中国公司尚能维持正常经营。2003年,在巴的7条中国船从2月中旬至11月连续作业,捕捞成绩较好,上海远洋平均出航7次,丹东海顺出航8次,在柴油价格较高的情况下,2家公司基本做到赢利。全年出口鱼货3100吨,创产值310万美元,主要品种为墨鱼、带鱼、杂鱼,其中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墨鱼占总捕获量的38%,产品销往中国及欧盟国家。
福建长乐中水华农远洋渔业公司采用另一种合作捕鱼经营,即实行公司属地化,以巴人合资方名义在当地注册公司,船舶入巴籍,用4条小型渔船在I区12海里以内作业,公司采用定置网捕捞方式,船舶耗油少,成本低,由于近海资源丰富,效益不错。
总结近二年在巴的经营,中国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燃油价格高。巴燃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制,随国际市场价格波动。2003年柴油平均430美元/吨,大大高于国际市场平均250美元/吨的价格,柴油价格成为影响作业成本的主要因素。
2.出航时间的限制。巴政策规定渔船每航次自渔业局签发无异议证书之日算起最长30天,30天之内必须返港,超期则算作两次出航。这样,渔船在渔汛淡季不满舱的情况下也得返回港口,增加了成本。
3.古兰吉渔港基础设施条件差,无夜航灯,渔船无法夜航出港。港口缺乏配套配件仓库,船舶维修困难。
4.出口收汇手续分散繁杂。一个公司可能有几条深海作业船,有几个合作伙伴,就必须相应建几个帐户、几套公章,出口收汇就必须通过几个合作公司帐户分别核销,手续麻烦,费用增加。
5.在软环境上,巴方办事效率低,办事官员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
三、中巴渔业合作展望和建议:
尽管目前在巴渔业合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但总体看中国公司经营是成功的,尚有发展潜力。我们看到,当今我国远洋渔业的发展面临渔业资源枯竭和所在国渔业政策日益苛刻的挑战,远洋渔业国际合作范围越来越窄。近年来巴经济恢复发展速度增快,2002/2003财年,GDP增长速度达5.1%,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吸引投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我们认为本着合理开发利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巴友好、巴渔业资源丰富等有利因素,应鼓励我渔业公司与巴方展开更深层次的渔业合作。
在巴合作捕鱼经营是成功的,但我们应看到,单纯搞捕捞存在较大风险:一是拖网捕鱼总有与当地渔民争夺资源之嫌,受到渔民的反对,近年来巴深海捕鱼发展波折不断,今后可能再受政策变动之累。二是渔情不稳定。有的年份受气候、海洋赤潮及海蜇旺发等自然因素影响,远洋捕捞成绩不够理想。三是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深海捕鱼淡季,船舶停港4个月,资源形成浪费。为寻求中巴渔业合作长久发展的办法,需要在立足捕捞的基础上,寻找新路子。近年来俾路支省基础建设发展较快,2005年中国援建瓜达尔深水港一期即将建成,卡拉奇-瓜达尔的沿海公路也将在2004年6月底建成通车,届时从帕悉尼渔港装运鱼货集装箱运到瓜达尔出口仅用1.5小时,而从瓜达尔到卡拉奇陆上运输时间也将缩短到8小时左右,海、陆交通十分便利。俾路支省沿海没有工业,沿海滩涂、浅湾未被污染,进行海水养殖条件好。另外,利用当地近海良好的资源条件,还可以在该省搞水产收购加工。这两种属地化经营发展方式对巴方的好处是,可带动技术提升、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不失为一种更长远的发展战略选择。从我们同巴政府出口促进厅(EPB)、投资局(BOI)以及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就有关项目进行的会谈看到,巴政府欢迎多层次的投资合作,允诺给予出口优惠待遇。
对于新到或准备前来巴基斯坦从事渔业合作的中国公司,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1.全面掌握情况,在合作经营活动中争取主动。分析某些公司在巴捕鱼失败的教训,原因之一在于不完全了解当地情况,对问题和困难估计不够,应对措施不足,同时轻信代理,盲目决策。建议公司在开展业务前进行深入的调研,以减少决策失误。
2.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目前,渔船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渔证部门对渔船行为监督严,对违规处罚重;当地渔民一贯反对外国拖网捕鱼,易生矛盾,企业更应遵纪守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应派会外语懂业务的人员负责管理,出了问题要及时同我驻卡经商机构联络,同巴政府部门联系,不能完全依赖代理,延误问题解决。
3.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巴方有的办事效率低,政策执行过程中受人为影响大,因此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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