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由天津市海洋局根据《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海洋局《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风暴潮、海啸、海冰应急预案》编制的《天津市赤潮灾害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天津市风暴潮海冰灾害预报预警应急预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
两个《预案》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预警、减轻灾害为原则,通过对赤潮、风暴潮和海冰等海洋灾害高频率、高密度的监视监测,掌握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做出预测预警,确保对海洋灾害的及时预报警报和有效应对;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应急反应程序和措施,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按照赤潮灾害的预警等级标准,本市建立赤潮灾害三级应急预案。风暴潮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海冰预警启动标准为渤海湾单层冰厚达到20厘米或渤海湾浮冰外缘线达到30海里,且在未来5天内海冰将增长10海里以上时。
按照两个《预案》分别成立了由天津市海洋局牵头,滨海委、水利局、国土和房管局、环保局、海事局、水产局、气象局、商委、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局和三区政府及相关企业参加的天津市赤潮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风暴潮海冰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海洋灾害应急联络网。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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