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昨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苏州、淮安、泰州等7家不符合规范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予以撤销,另有7家被暂停使用,主要涉及到河蟹、青虾、鱼等水产品。请您谈谈江苏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督是怎么做的?
近年来,我省先后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监管领导小组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等有关农 水 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产业引导,推行标准化生产,“十五”以来,我们始终把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作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推进;强化源头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要求,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行水产品生产准入和基地准出制度;推进全程监管,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消费安全,我省大力实施渔业生产全程质量监督管理,努力构建“从水体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新机制。
目前我省经过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514个,这次有14个产品遭到批评,您认为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基础薄弱,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二是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剧,源头污染整治难度加大;三是从业者的质量标准意识有待提高,渔业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体制与质量标准统一、规范的贯彻实施要求不相适应,标准化措施落实难;四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五是监管措施有待改进。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认真研究解决。
这次对不合格的基地以及产品予以“摘牌”,其他还有什么措施?
这次被“罢免”的无公害水产品,主要是养殖场底泥重金属含量超标,我们已要求各有关市渔业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收回已撤销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并上缴我局,责成已撤销证书的单位、个人不得再行使用、伪造、冒用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和申报无公害产品认证,否则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督促已暂停使用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的单位、个人在三个月内查明原因,抓紧整改,并组织对现场督察验收,尽快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我局将组织加倍抽检,并依据抽检和各地督察结果进行撤销或继续有效评判,暂停期间不得使用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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