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4月26日上午,3艘船号为“闽霞渔1898、1169、3107”的福建籍笼捕渔船的船主,在广西区渔政检查大队交纳了各2万元的罚款,以及保证不再来北部湾沿海进行捕捞生产的"保证书"1份。
针对近期以来,北部湾沿海渔区的非法捕捞现象比较猖獗的实际情况,驻地在北海市的广西区渔政检查大队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从4月17日起开展专项的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打非”行动。他们共出动2艘渔政执法船,渔政人员38人,快艇5艘,由2名渔政检查大队副大队长带队,在北部湾沿海各主要渔区昼夜巡逻执法。
至4月21日,他们共查获各类违规渔船26艘,其中跨海区进行笼捕作业的福建籍渔船3艘。按照国家渔业法规的规定,渔民从事渔业生产只能在本省的海域进行,如果要跨省跨海区进行生产,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如果没有手续,就属于违规生产,渔政部门有权进行查处。这3艘福建籍渔船的船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驾驶着大马力的渔船驶入北部湾进行笼捕作业,用专门的笼具捕捉海蟹。
4月20日,这3艘福建籍渔船在北部湾388海区生产时被广西区渔政检查大队的“中国渔政45001”、“中国渔政45002”二艘执法船查获,并监护着这3艘福建籍渔船驶回北海港接受处理。
广西区渔政检查大队开展的“打非”行动,受到广西沿海港口渔民的欢迎。他们说:再不狠狠打击非法捕捞现象,渔业资源日益衰退,我们今后在大海里就没有鱼可捕捞了,群众也吃不到鱼了。
南方渔网编辑: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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