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部分省市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全国渔业互保工作克服了部分地区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取得显著成效。
全行业共承保渔民49.8万人、渔船3.7万艘,收取互保费3.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65%和81%。
沿海多数省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浙江、辽宁和江苏互保费增幅超过50%,山东、广西和南海增幅超过20%,浙江省成为首个互保费收入突破1亿元的省份。 2007年全年累计支付入保渔民群众经济补偿金1亿元。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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