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中国渔业报讯: 拖虾渔业,又名桁杆拖虾(网)渔业,是以虾类为主要渔获物的一种捕捞作业方式。二十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东海区海洋捕捞强度的激增,传统经济鱼类资源相继衰退,捕食虾类的鱼类减少,使虾类的生存空间扩大,虾类资源明显增加。二十世纪70年代末经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试制并成功开发的桁杆拖网作业,由于投资少,操作方便、转产快、大小渔船都可使用,而且全年均可生产等特点,加上经济效益明显,拖虾渔业在东海逐步得到发展壮大。桁杆拖虾作业的发展减轻了海洋捕捞对经济鱼类捕捞的压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目前,拖虾渔业已成为浙江省台州市海洋渔业的主要作业方式之一。
电脉冲的演变由来及其危害
在拖虾作业发展过程中,以电脉冲惊虾仪为辅助电子设备的捕捞方法,曾对提高单船的产量和产值,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最初使用的电脉冲惊虾仪是用安全的脉冲电场刺激虾从海底或泥砂中跳起并进入拖虾网口的一种辅助电子捕捞设备,采用0伏~50伏直流可调电源通过海水电缆输送到水下网口前的电脉冲变换器上,变换成0伏~60伏脉冲电,脉宽为0.5毫秒,频率为5赫兹的直流低压电脉冲。这种设备不仅成本低有利于新技术普及推广而且可广泛用于深、浅海域捕虾作业,既能成倍提高捕捞产量,又能捕大留小有效地保护海洋虾类资源的生态平衡。
但是,最先进的技术如果被歪曲利用,也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由于使用电脉冲拖虾作业能有效提高产量,一些厂家为迎合某些渔民的不正当要求,任意改变脉冲参数,加大电脉冲功率,提高了脉冲电压,加大了脉冲频率,使电脉冲惊虾仪逐渐成为电捕渔具。
一、电脉冲的使用改变了拖虾渔业捕捞渔获物的组成结构。
通常情况下拖虾渔船渔获物结构:虾类约占66%,鱼类占20%,头足类占3%,其他占11%。使用电脉冲后,虾类占渔获物比例下降至45%,而鱼类占比重提高到35%以上,头足类提高到7%~9%,其中鱼类中低栖类的舌鳎鱼、海鳗、鲆鲽类比例下降,而黄姑鱼等经济鱼类比例明显上升。
二、电脉冲的使用使渔获物质量下降,价格明显降低。
一般情况下拖虾渔船每网拖曳时间约为4小时,在强大的电流电击下,鱼虾已被电击死,初入网的鱼虾在水中长时间浸泡,特别在8、9月份,由于海水温度高,鱼虾又是高蛋白生物,很容易腐烂变质,渔民为了保鲜,大量使用虾粉,使渔获物遭受二次污染。而且渔获物中幼鱼幼虾的比例大幅增加,占渔获物总量的35%以上。虾产品的价格最低时跌至每公斤5元,而同期不使用电脉冲渔船的虾类价格达每公斤8元~10元。
三、电脉冲的使用使幼鱼、幼虾大量死亡,加速渔业资源衰竭,使作业渔场外移。
强大的电流下,即便是生命力旺盛的章鱼、海鳗也被电击死。经估算,被电击死亡的鱼虾仅不到50%被拖入网囊,其余大量鱼虾沉积海底,腐烂变质。据在211、212附近海域从事拖网生产的渔民反映,在该海域生产连下脚料鱼都捕不到了,由拖网扰动的海水已发黑发臭。渔船作业渔场平均向外推2个海区。
四、电脉冲的使用使渔民生产成本大幅提高。
电脉冲一般由充电器、电瓶、脉冲发生器等组成。电脉冲刚使用时,一套成本不到2000元,现在由于渔业资源的衰竭,为了捕到更多的鱼虾,渔民不得不增加电脉冲套数,加大电压,由原来的2个~3个2伏~3伏电压电瓶串联,增加到5个~6个24伏电压电瓶串联,电脉冲数量由原来在桁杆中放置一套,增加到放置2套~3套,甚至,有些地区的渔民直接用电缆将电流接入海底。目前每套电脉冲价格已增至2万元,最高价甚至达2.5万元,加上每网次电瓶需要充电,每半年电瓶及电脉冲发生器需要维修,生产成本约增加6万元~8万元。
五、电脉冲的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007年,石塘镇隔海村一渔民在使用电脉冲过程中,因操作不慎,触电死亡。
打击电脉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电脉冲惊虾仪从1992年发明并开始推广应用,深受欢迎;因逐渐演变成电鱼渔具,成了广大守法生产渔民深恶痛绝的作业方式。到2000年开始自上而下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电脉冲成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现阶段使用电脉冲拖虾作业的渔船比起2000年时,有过之而无不及。2000年时,大约有3成拖虾船使用电脉冲,现在,90%以上拖虾渔船都用上了。可以说,电脉冲作业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背景下,在一片讨伐声中,不断“发展壮大”,愈演愈烈,遍地开花。这一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笔者认为:一方面,经过长期的恶性竞争,渔民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囚徒困境”中难以自拔;另一方面,渔业管理体制不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及执法过程中查处方法不当、措施乏力,对此有着直接影响。
一、渔民深陷“囚徒困境”难以自拔。
笔者作为渔政检查员,常年在海上执法检查,有很多的机会接触并了解渔民使用电脉冲的动机和使用的无奈心态。渔民普遍认识到电脉冲的危害,但仍坚持没有办法才使用。主要是由于电脉冲生产获利高,自己不拖别人也一样要拖。同时还反映现在在海上有近三分之一都是拖虾船,基本上都使用电脉冲,很难全部查处,存在较大的侥幸心里。
二、渔政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现有的渔业管理主要依托渔政队伍,但其在实际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渔政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地方财政,部分地区渔政执法经费及人员工资得不到保证,只能靠罚款支持工作经费,所以有些渔政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不一网打尽,在打击电脉冲执法行动时,该没收工具的不没收,让渔民再犯再罚,象割韭菜一样,割一些留一些,才能“可持续存在”,下次继续罚款。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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