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海洋渔业 > 海捕产品 > 正文

捞出怪鱼卖89万涉嫌违法(图)

发布时间:2008/4/22  来源:都市快报  编辑: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都市快报讯:


  “怪鱼”卖了89万元

渔政:如果确定是黄唇鱼,买卖就属违法

  不得不佩服苍南船老大李绍霜的心理素质。

  3月1日凌晨,他在象山港附近捕到了一条15公斤的“怪鱼”,渔民们和水产专家从外形上初步判定是贵如黄金的黄唇鱼,吸引了许多鱼贩子前来购买。

  卖鱼的过程一波三折,有人愿意出50万元购买,但李绍霜坚持要卖100万元。

  两三天后,有人出100万元时,李绍霜又不卖了,说要再等等看,他怀疑自己报价太低了。

  许多人对李绍霜的行为无法理解,说万一没人再来买怎么办?鱼放久了坏掉了怎么办?有着太多不确定因素。果然,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上门来买鱼。

  李绍霜并不后悔,将鱼放进冷库后,自己又出海捕鱼去了。偶尔有人问起卖不掉怎么办,他开玩笑说,那就自己吃,很补的。

  前几天,在东阳做生意的温州人杨邦助,看了鱼后,爽快出价89万元买走了。为了买这条鱼,他查阅了大量资料,还请教了专家。“目前还没有解剖,无法从鱼鳔的形状上来确定100%就是黄唇鱼,但我认为肯定是黄唇鱼。”

  杨老板将“怪鱼”当宝贝一样带回家,为了保鲜,将它里里外外包了五六层保鲜膜,放在特地买来的冰柜里。

  在处理这条鱼的问题上,杨老板说自己想吃,又想买个好价钱,不吃又不舍得卖掉,心里很矛盾。

  渔政部门表示,目前还不能确定这条“怪鱼”是不是黄唇鱼,如果是,买卖黄唇鱼是违法行为。温州渔政处渔业行政执法科郑科长说,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黄唇鱼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是不能擅自捕捞、买卖的。“国家对不同的保护动物,有不同的资源保护费标准。如果买卖黄唇鱼,则要根据相应资源保护费标准,处以10倍以内的罚款。案件重大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编辑: 访问人次:2699 关键字:怪鱼,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海捕产品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