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惠州市惠城区林小姐:前段时间回乡探亲,发现村里农田丢荒,有些村民打算把这些荒芜的农田挖塘养鱼,或者干脆发包给人种沙糖桔。记得我小的时候,这些田都是上等农田,许多都是基本农田。请问,能否把基本农田挖成鱼塘?
南方农村报:《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根据这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栽种果树,也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南方渔网编辑: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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