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渔政部门开始向市区及各县符合条件的渔业船舶和机动竹排发放渔业作业用油补贴。补贴对象可以携带相关渔业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和村 (居 )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当地渔政部门领取补贴资金。据了解,这笔由国家发放的补贴总额将达 205.03万元。
据了解,这次发放的范围和对象为桂林市 (含县 )范围内登记在册,取得 2007年度合法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业船舶。在 2007年之前就在市县渔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渔船和从事渔业生产的机动竹排,也有资格享受该项补贴。曾经从事过违法电、炸、毒鱼和违规载客行为并被渔政部门查处的渔船和机动竹排,则不在本次补贴资金发放之列。
为确保补贴资金公正、合理、准确无误地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防止冒领、多领和意外情况的发生,渔政部门已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把关。除对补贴对象全面调查登记并将确定的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外,市渔政部门还在所有符合条件的渔船和机动竹排的发动机上打了相应的编号,做到标识清晰。为避免部分渔民群众对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和发放政策不了解,渔政部门还对所有的补贴对象进行了一次渔业法律法规、补贴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近两年来,国家在制定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时,高度重视油价上涨对渔业的影响。为降低渔民捕捞成本,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渔业用油补贴政策,从 2006年开始实行渔业补贴机制。今年,国家继续对我市渔业实行燃油补贴,并在油料价格继续上涨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了补贴金额。
南方渔网编辑: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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