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元月17~18日,福建三明市鳗业协会组织召开了良好农业规范总结推广会,总结去年在试点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形成推广实施良好农业规范的共识,并商讨今年如何更好地做好推广实施工作,促进三明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明市作为全省重要的农业主产区之一,具有山多水优的特点,特别适合发展鳗鱼养殖业,养殖鳗鱼已有10多年的历史,鳗鱼产品已成为该市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但是,近年来,由于国外市场不断提高检测标准,鳗鱼出口相继遭遇了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哨基呋喃等药残危机,特别是日本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涉及鳗鱼的限量标准多达123项,导致鳗鱼出口一度受阻,给三明鳗业造成沉重打击。
为有效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缓解辖区鳗鱼的巨大出口压力,促进烤鳗安全多出,保持养鳗业健康持续发展,2007年以来,在检验检疫局指导下,积极构建出口鳗鱼质量安全控制新模式,在养殖过程,建立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在渔药流通环节,建立推行良好药品供应管理规范(GSP);在加工环节,帮扶烤鳗厂完善风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并以这“三个体系”为支撑,该市在华盛烤鳗厂试点建成了全国首个“出口鳗鱼身份追溯系统”,实现了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追溯和网络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在鳗鱼出口面临重重困难的形势下,去年全年该市实现烤鳗出口195批、2900吨、3100多万美元。其中,“华盛”出口总量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第二。该市所建立的这“三个体系”也获得了国家认监委孙大伟主任的高度评价和省政府叶双瑜副省长的批示,建议尽快完善推广。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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