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有效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局国有资产、单位员工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东海区局日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并正式开始实施。
新制订的《应急预案》,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和启动条件等事项,分则主要包括《渔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渔政船应急值班和紧急出航预案》、《渔政船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及《渔政大厦办公楼层发生火灾应急预案》等六大类。
此次《应急预案》的出台,契合了国务院提出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全国渔政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科学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新要求。东海区局明年将预案作为全局业务学习的一项主要内容,并组织一定范围的学习效果测评活动,进一步推动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逐步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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