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食品产业网:关于核准中国渔政13211等411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发文文号】国渔指[2008]1号
【签发时间】2008年1月7日
【印发时间】2008年1月7日
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西、海南、四川、宁夏、云南省(区)渔业主管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0年第33号),兹核准中国渔政13211等403艘船舶(名单附后)注册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可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有效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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