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即将到来,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部门表示,在新的一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将出重拳,严格海洋渔业执法。
据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在2008年一是将严查违法用海案件,维护海洋开发的良好秩序。2008年度组织2次综合检查,重点对养殖用海、修造船用海、港口用海等多种用海类型进行综合检查,同时抓好突发案件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围填海、非法养殖和盗采海砂、污染海域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海洋开发与管理秩序。二是严查违规捕捞案件,保护渔业资源。严格实施休渔期制度,加大休渔期执法力度,保持良好的休渔秩序。加强网具检查,严禁使用“绝户网”。目前青岛市共有捕捞渔船6000余艘,40马力以下渔船占70.23%,100马力以上渔船仅占13.86%,大量小马力渔船造成近海捕捞压力过大,资源衰退严重。青岛市将制定鼓励办法,通过合并马力建大船,向外海和远洋发展,降低近岸渔业资源的压力。三是严查水产品质量案件,让群众吃上放心水产品。充分发挥青岛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作用,对青岛市辖区内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水产养殖场实行“例行抽检”制度,对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实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重点检测养殖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贝类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超标等项,对使用禁用药物的依法严厉处罚。
南方渔网编辑:欧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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