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与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信息交流和通信协调机制,实现海上救援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协议,双方共享渔船险情事故信息,一方可通过对方系统了解险情信息与救援进程,主动将渔船险情事故信息及时通报对方,协助对方调查涉及渔船的事故和险情。共同推进运用网络技术共享信息工作,做好大雾、大风等恶劣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交流工作。
海事、渔业部门将建立通信协调机制,共享海上通信资源。双方共同组建海上通信技术组,整合双方现有的渔业和交通系统通信资源、公众通信资源和监控平台,加快海上渔业和交通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海上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实现双方海上通信资源共享。
渔业部门将加强协调,进一步发挥渔政、渔监船和大马力渔船抢险救助的作用。双方承诺,采取联合行动清理非法碍航养殖和捕捞作业,取缔渔船非法载客、载货行为,共同整治公共航路、通航密集区渔船航行作业秩序。
南方渔网编辑:欧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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