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漳州市市将集中开展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不按规定落实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以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水产苗种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水产苗种场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开展经营性水产苗种生产的许可证发放工作。全市广大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在积极配合普查登记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尽快、主动与当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申请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自觉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各项措施。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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