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第一食品网)安徽省蒙城县水产管理站和蒙城县水利工程管理所分别代表渔业和水利主管部门,关于河道养殖水域管理权利之争,历时一年半,分别请示到市、省行政主管部门。在县政府领导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最终以蒙城县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划上句号。法院维护持有养殖证渔民的合法权益,裁定渔业部门拥有河道养殖水域管理权利,水利部门不得越权发包河道养殖水域。
2005年底,蒙城县水利工程管理所将渔民已取得养殖证从事水产养殖的芡河一段发包给其他个人,围绕养殖水域使用权和管理权之争从此拉开了序幕。蒙城县水利部门和渔业部门围绕养殖水域管理权利之争分别请示到市、省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门依据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维护水利部门发包河道从事水产养殖权利;渔业部门依据《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维护持养殖证渔民合法权益和渔业部门的养殖水域管理权利。蒙城县水利部门和渔业部门各持己见,争执不下。后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协调仍未得到解决,最后进入司法程序。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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