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局近日宣布2007年11月5日起禁止蛤蚌捕捞,2008年1月1日起禁止海参捕捞与加工,期限最长5年,3年后进行重新审议。
渔业局官员称,根据近期所做的海洋资源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瓦主要渔场的蛤蚌和海参数量在大幅下降,为保护海洋生物,恢复资源储量,渔业局采取了上述紧急措施。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加工贸易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