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农贸网)“真没想到4000多元的大闸蟹搭上飞机就不翼而飞。”市民韩女士对记者说,前天下午4时,她搭乘FM9315航班从上海返回广州。其间,她将一箱重约20多公斤价值约4000元的阳澄湖大闸蟹办理了航空托运,航班于当天傍晚6时抵达广州白云机场,然而韩女士托运的大闸蟹包裹却未能如期送达。
据韩女士称,至昨天中午,南方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致电韩女士,告知其暂未找回托运物品,拟于21天后按每公斤50元对失物进行赔付。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广州白云机场及南方航空公司有关部门,至截稿时未获任何回应。
空运大闸蟹用于宴请客户
“如今,最难堪的事情是我们宴请了一班重要客户,不知该怎样向人家解释。”韩女士说,她代表公司特意从上海购回这一批阳澄湖大闸蟹,原打算酬谢一班重要的客户,早在登机以前,她就向十多名客户发出了邀请短信,“大家都爽快答应了,现在临时说撤销宴席,多不好意思啊!”韩女士一副为难表情。昨天上午,经过与广州白云机场和南方航空公司多次交涉,中午时分,南方航空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致电韩女士解释此事。对方表示,经过仔细查找,始终未发现韩女士托运的白色泡沫箱,出现此种情况,公司方面将于21天后按每公斤50元的价钱对托运中损失的物品进行赔付。
律师:民航限额赔付有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州市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的朱毅华律师。朱毅华认为,民航公司向当事人提出按每公斤50元赔付失物符合民航管理法及相关条例。朱毅华解释:“民航的服务性质有其特殊性,如受天气情况影响航班会延误甚至停航等,所以,与之配合的相关法规对托运物品实施限额赔款有其现实限制和合理意义。”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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