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黑龙江日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及药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将按照国务院及农业部的有关部署,全力开展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源头控制,增强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能力,探索建立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在2010年前实现水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目前,黑龙江省已分批建设了10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近期还将有一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投入建设。为确保全省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今后还将大力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进度,加快核发苗种生产许可证工作进度,做到养殖场户全部持证生产,苗种生产场户100%持证进行苗种养殖生产,苗种生产场户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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