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洛阳日报:本报讯 29日上午,市民智先生向洛阳晚报反映:我现在在河南洛阳桥,我看到一些人划着船正往洛河里撒网,早就听说禁止在洛河里撒网捕鱼了,他们怎么还这样做?
记者迅速来到洛阳桥北端,只见一条小船划行在桥东侧水面上,船上的男子正把渔网撒向水中。桥头下停着两条船,其中一条船上装着捕捞上来的鱼,这些鱼基本都是长40厘米左右的大鱼,一些人正在船上忙碌。
不久,市渔政站执法人员也闻讯赶到了现场。经查实,这次捕鱼是洛河水面水产承包商所为,他们事先并没有向渔政部门提出申请,属于无证捕鱼行为。执法人员随后暂扣了水产承包商的渔船和渔具,并没收所捕之鱼,要求其接受处理。
据介绍,洛河市区段水面属于景观水面,禁止用渔网进行捕捞,如果是水产承包商,也必须先到市渔政站办理捕捞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鱼类、数量等条件进行捕捞。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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