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全县水产苗种质量的提高,确保养殖质量安全和维护渔民养殖权益,全南县于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大力宣传《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渔民进行宣传;二是对全县各类水产苗种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档案记录;三是督促县鱼种场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严禁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四是对技术力量差,操作不规范等达不到苗种生产条件的苗种生产单位责令停产,限期整改。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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