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江门日报)为确保全部养殖用海纳入海域使用管理,从现在起,台山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实施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并进一步对无证用海及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处,这是记者从8月24日上午召开的台山市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锦镛,台山市副市长黄国忠以及江门、台山两级海洋与渔业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据了解,今年广东省共有18个县市被列为国家养殖用海示范县,台山市被列为参照示范县建设。
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表示,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物权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需要。每个使用海域养殖的项目都应当依照要求领取海域使用证。
现状:海洋国土意识淡薄
台山市海洋功能区划养殖用海面积约1.6万公顷,从事海水养殖人员近6000人。同时,养殖用海无论在用海面积、用海宗数都占台山市用海的80%以上。目前台山市沿海地区一些群众的海洋国土意识淡薄,存在“祖宗海”、“祖宗滩”、“村镇海”的传统理念,无度、无序、无偿用海,违规捕捞、乱发包海域、无证违法用海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沿海地区因海域所有权属问题产生纠纷。
自2002年台山市被确定为全国海域管理示范区以来,该市养殖户逐步转变了观念,最近几年主动办理海域使用证书者也不断增多,到去年底止,该市发放海域使用证书208本,确权面积1.14万公顷,其中养殖用海发证184本,确权面积1.11万公顷,然而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养殖户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办理相关用海手续,为此,台山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近期将通过普查,建立和完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
措施: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全面展开
按照《台山市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该市各沿海镇组织普查队伍,对本镇所有养殖用海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普查以现场踏勘为主,原则上每个养殖用海项目都要做到实地踏勘,并填写“养殖用海项目普查情况表”和编制“宗海位置草图”。普查以宗海为单元,对于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和养殖使用权养殖海域(包括承包海域从事养殖生产所得),按照用海主体的一个用海单元作为宗海进行普查,填写“宗海情况”栏。属于农村集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发包生产的,以一个发包主体为普查对象,除填写“宗海情况”栏外,再填写“发包情况”栏。
海域使用权和养殖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应严格按照《物权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对已确权发证而没有依法登记的养殖用海项目,应在全面普查过程中,组织具备相关测绘资质的专业人员对养殖用海项目的位置、坐标、面积等进行逐一核查,填写海籍调查表,由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登记造册。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法规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