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西海都市报)青海省在加大打击偷捕湟鱼及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零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对国家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吃湟鱼的违法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送交省封湖育鱼领导小组,依据《公务员法》处理。这是记者10月11日从省渔政管理总站获悉的。
近两年来,我省渔政部门打击非法捕捞、贩运、销售湟鱼违法行为不手软,已判刑3人,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74人,特别是连续侦破“10·25”“7·1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结束了以前湟鱼保护中“只罚不判”的执法历史,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青海湖湖区违法捕捞、贩运、销售青海湖裸鲤的现象得到遏制。
省水产局局长钟强说,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渔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大执法力度,已从单纯的行政执法向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转变,从渔政部门孤军作战向依靠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税务、铁路、民兵及群众联合执法转变。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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