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立万 通讯员张华明报道 近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在沪再次对新近完成调查取证的今年第三批“海盾”案件组织集中会审。
会审会上,中国海监第四、第五、第六支队的办案人员,分别就4起案件的调查取证的情况和拟作出的处罚意见作了介绍,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执法一处处长施星平对4起案件作了补充说明和点评。与会人员围绕4起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违法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给予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定规定、处罚自由裁量运用是否得当进行了审查和讨论,还就一些具体问题相互交换了意见。经过会审,形成了对4起案件的拟处罚意见,将在上报中国海监总队后,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对符合听证的当事人,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据了解,本次集中会审已是年内组织的第三次会审。此前,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已于今年7月和8月相继组织过两次集中会审。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总队长刘振东介绍说,与前两批集中会审的案件相比,此次集中会审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涉嫌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数量多,4起案件中就有3起,其中1起案件,还是自《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施行后,东海区首次查处的某公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案。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有关处室,中国海监浙江省、福建省总队,中国海监第四、第五、第六支队、东海航空支队和中国海监厦门市、舟山市支队的领导及案件承办人员参加了会审。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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