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农市发[2000]24号)的要求,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受农业部质量办的委托,承担了西北地区兰州市、西宁市、天水市三个城市的水产品抽样检测任务。
这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活动,是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抽查时间和抽样、检测工作于2007年9月底完成,抽查对象是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养殖场、超市和农贸批发市场。抽查种类和数量是鲤鱼、鳗鲡、对虾,每个样品不少于400克,每个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作复检,一份留作备份样品,所抽样品均由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或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现场在样品口加贴封条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依据农业部抽样要求,质检中心出发前制定了赴兰州、西宁、天水三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采样工作方案,提出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要求抽查采样人员严格遵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各项规定,务求做到客观公正,保证工作质量,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质检中心对三市的部分样品进行室内检测,已形成检测报告,上报农业部。这次抽样检测,将对西北地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起到重要的监督提高作用。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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