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据吉林日报讯,日前,记者从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为消费者提供春节市场相关商品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省消协于2015年1月24日至2月3日对长春市城区市场热销的部分品牌冷冻虾仁的净含量进行了比较试验。
在样品采集期间,省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长春市城区选择了8家具有代表性的超市和批发市场,以每袋7—90元不等的价格,随机购买了16个品牌的17种冷冻虾仁(冰包衣)。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所购样品的包装标示进行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3017—2004冷冻水产品净含量的测定》方法对所购样品的净含量进行测定。测定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据介绍,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包装上必须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然而,本次购样显示,17个样品中,有2个样品没有标示保质期,有6个样品没有标示生产日期,1个样品没有标示生产厂家。
对于一些消费者感觉虾仁的含冰量越来越高,戏称“冰衣”越穿越厚,这一点从比较试验结果也可以得到印证,全部样品的“冰衣”重量都在样品毛重的30%以上,最高的高达56.87%。
对此,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虾仁“冰衣”穿多厚合理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导致虾仁“冰衣”越穿越厚已经成为了经营者的一种销售常态,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国家出台相关标准,商家可以“量虾体裁冰衣”,从而解决消费者买到的是带冰的虾还是带虾的冰之“困惑”。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3个有净含量标注的样品中,全部存在净含量不足的问题,缺少10%以上的多达6个,其中温岭市海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发”、温岭市洋剑水产冷冻厂生产的“长盛家”、浙江台州生产的“集美鲜”分别缺少37.9%、38.9%和43.5%。
同时,在17个样品中,有2个没有标示保质期、5个没有生产日期、3个没有净含量标示、生产日期和净含量标示都没有的1个,占样品总量的64.7%。其中,5个没有生产日期和1个没有生产日期和净含量标示的,全部来自水产批发市场。
另外,本次购买的17个样品中,1个样品保质期为9个月,12个样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2个样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2个由商场分装的样品没有标注保质期。同一类商品保质期本应是一致的,为何会出现如此乱象。对此,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源在于标准的不统一。“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部分专家建议冷冻虾仁的保质期以6个月为好。GB2377—2005规定冷冻海鲜产品的贮藏期为9个月。水产行业标准SC/T3017—2004规定冻虾仁的保质期为12个月。部分企业标准为18个月。所以,我们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标准。”
从本次比较试验批发市场购样实践来看,一是购买量少的,经营者普遍不愿提供正规发票,为消费者维权埋下隐患;二是此次购买的6个样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其中1个还没有生产厂家;三是测定结果显示,5个有净含量标示的测定净含量最少的缺少19.1%,高的达到43.5%,其性价比并不高。
在此,省消协郑重提示消费者:对于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即使价格再便宜,也不要购买,防止把过期产品买回家,带来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监管好批发市场这个食品销售的龙头,为消费者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在购买冷冻虾仁时,因冻虾仁的保质期没有统一标准,消费者购买时尽量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并尽快食用。在购买时,应注意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尽量选购带有QS标志的产品。新鲜和质量上乘的冻虾仁应是粒型完好,解冻后虾仁手感饱满并富有弹性。最后,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大型超市或商场购买知名企业的名牌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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