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渔业署”发布鳗鱼验出药物残留消息,被点名的养鳗业者强烈反弹,指摘“渔业署”胡说八道,强调“鳗鱼没有毒,官员嘴巴最毒”。
台当局“渔业署”三日发布了一至七月上市前养殖鱼类用药残留检测结果,鳗鱼有七件被验出药物残留,其中云林县四件、高雄县两件、嘉义县一件。
云林县农业局长张世忠和高雄县湖内乡农会人员均表示,此次检验的鳗鱼都还在养殖阶段,尚未上市,消费者也无从购买或食用,与卫生单位抽测市售产品,不符规定要求下架的情况迥异。
被点名的口湖乡洪姓业者表示,鳗鱼出货前需由鳗虾生产合作社送检验单位检测,没有药物残留才能出货;收购商也一定要养鳗业者出示检验证明才敢买货。他今年出货两次约六吨,送检测均无问题;“渔业署”检测有药物残留,应该先通知业者,不应径自对外公布。口湖乡李姓业者也表示,她今年才开始养鳗,共出货两次,只使用碘消毒,检验均无药物残留;昨天防疫人员到鱼塭采样,一旦检验没问题,将要求赔偿。
嘉义县鳗虾生产合作社理事主席唐庆宗指出,台湾水产品检验机制层层把关,目前合作社检验标准已主动将所有数据提高到零的超高标准,比日本还要严格一万倍,不明白为何“渔业署”还要拿单一个案来大做文章。
嘉义县布袋镇养鳗业者并表示,养殖的鳗鱼已出货完毕,并提出两份不同单位的检验报告,证明没有“恩诺沙星”等十二种禁药残留。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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