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日前,日本厚生劳动省通报国家质检总局,将进口鱼、贝类水产品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限量由0.1毫克/千克调整为0.01毫克/千克,并且,同时对我国出口日本4种水产品中恩诺沙星实施命令检查。
恩诺沙星是一种高效的抗菌素,不属于禁用药品,在国内部分水产品养殖中有一定应用。日本采取上述严格的控制措施,对部分出口产品将带来不利影响。
有关部门已经将有关信息通知了出口企业,希望引起出口水产品企业的重视,加大应对力度,对相关产品从源头实施检验控制,避免有问题的原料投入使用,影响水产品出口。
据了解,被实施命令检查恩诺沙星的4种水产品分别为:养殖鳗鱼及其加工产品、鲫鱼及其初加工产品、甲鱼及其初加工产品、海鳗及其初加工产品。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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