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食品召回制之后,福建省近日首次召回不合格食品。福鼎两家企业日前对销往福州、泉州等地的215包不合格即食海蜇进行了召回。9月25日,质监部门销毁了这些海蜇。
9月13日,省质监局对海蜇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发现福鼎市桐城徐寿水产制品厂、东荣水产制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蜇添加防腐剂超标。经查,徐寿水产制品厂4月2日生产的即食海蜇共60箱(每箱30包)销往莆田涵江批发市场,7月17日生产的20箱销往福鼎市中心市场;东荣水产制品厂3月13日生产的30箱海蜇产品销往泉州市捷龙购物广场有限公司;7月18日生产的60箱销往福州旺家香贸易公司。
福鼎市质监局立即向上述两家企业发出停产整顿和紧急召回不合格产品通知书。在质监部门监督下,两企业分别主动召回海蜇产品215包,其中徐寿水产制品厂的召回95包,东荣水产制品厂的召回120包。
据悉,此次厂家召回的主要是批发商手中的存货,对于已销售的产品,将通过批发商张贴告示等方式召回。
质监部门对徐寿水产制品厂处以罚款1144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920元;对东荣水产制品厂处以罚款10080元,没收其违法所得900元。
南方渔网编辑:陈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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