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今年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开捕期为8月16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12时;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此外,山东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为了更好地做好伏季休渔工作,今年全市再一次为伏休制定了明确的管理目标:要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规渔船,确保伏季休渔秩序总体稳定。另外,结合伏休管理开展海洋捕捞渔具整治,推进渔船管理综合执法;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伏休期间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渔区和谐稳定。
实行八项管理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结合自身渔业实际,荣成市将重点实施八项管理制度,保障全市休渔秩序。
首先,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110kW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装有射频识别基站港口,渔船持证人到捕捞许可证登记的住址所在镇街填写《2014年伏休渔船停港确认书》。伏休期间,不允许外省渔船在我省停港休渔,如发现外省渔船停靠时应予以驱逐,由各沿海镇街负责监督。
其次要严格执行转港审批制度。休渔期间,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因避风等安全原因由市里统一安排变更停泊地点。不安全因素消除后,须立即返回原停泊点;渔船外出坞修和坞修结束需转港时,要提交获批的《转港审批表》,转港途中要全程开通定位设备;私自转港的,按照伏休违规论处。此外,局里积极配合省、市各级海洋渔业执法机构工作,加大海陆联合检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渔政执法协作制度。
再者,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要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制度和船厂巡查制度。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必须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船验机构要加强监管,摸清船厂实际上坞船数,未取得审批手续非法坞修渔船,按照违规处理。
此外,全市严格按照山东省伏休统一处罚标准处理违规渔船,并同时告知渔民所扣油补比例。对2013年因伏休违规被减轻油补扣减、做出承诺2014年伏休不再违规的渔船,年内若再次违规,将加重扣减燃油补助;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统一处罚标准。
同时,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要严格执行涉外渔船管理制度,被批准赴朝东作业的渔船,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满焊船名号,配备通导设备、安全设备,并全程开通。离港前由其停靠地的休渔执法组负责审验检查,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期间,由市渔业通讯管理站实行全程监控,严防以赴朝作业名义从事近海违规作业的行为。
最后要严格执行违规“黑名单”制度和征信管理制度。因伏休违规被查处2次以上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三年内涉外入渔资格,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按照渔船征信管理制度,对违规渔船相应扣减船东的信用得分,年终给予相应的惩处。
细化各项管理措施
伏季休渔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渔业主管部门的艰苦努力,更需要各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多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着眼大局,认真贯彻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国家伏休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渔业经济发展和渔区稳定。
为了确保今年伏休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海洋与渔业局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伏休管理机制,完善渔业资源养护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提高伏休质量和管理水平。
针对荣成渔船多的实际,按照全市已建立的市、镇(街)、村(企)、船四级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上下联动一盘棋、齐抓共管一股劲,镇街参与,协同海洋渔业部门执法人员做好伏休管理工作。对应休渔船划片包干,明确每一艘伏休渔船的具体停靠位置,利用RFID基站,每天清点核实,严防死守。同时,严厉查处偷卸渔货及为违规渔船提供后勤服务等行为,严查、严惩“套号”、假号等渔船,使处罚标准做到更精细化。例如,功率8.7KW以下的违规渔船,每船处罚1000元;8.8-109.9KW的违规渔船,每船处罚2000-20000元不等,没有任何弹性可言。
另外,对违规行为治理要做到源头化,严堵违规渔获物交易渠道。海洋渔业、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构建有效的市场监控网络,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水产品流通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收购、销售违规渔获物的行为,杜绝违规渔获物上市销售。
再者,确保渔业行政执法做到规范化。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确保高效执法。渔业执法机构将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在认真做好本辖区伏休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业务上级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在休渔关键时期,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统一步调的原则,统一调配全市渔业执法力量,推行渔政船编队执法,组织交叉执法检查,坚决克服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切实提高集中打击违规出海作业的能力。
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将统一处罚标准,确保公正执法。凡违反伏休规定1次的渔船扣减当年15%油补,违反伏休规定2次的渔船扣减当年全部油补;去年伏休违规被查,今年又违规的则加重处罚。同时,年内伏休违规被查处1次以上、未在指定港口停靠或擅自转港未按期整改或有暴力抗法等行为的,一律列入“黑名单”。
此外,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已组织伏休督导组,对各片区伏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伏休期间失职、渎职、违规办案的渔业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完善权力监督,确保廉洁执法。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人员随船执法等有效方式,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探索出一条公众共同参与伏休管理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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