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5月1日起,位于深圳和香港元朗地区之间的深圳湾部分海域正式全面禁渔,范围包括深圳湾大桥以东23平方公里特定海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动。根据法规,在禁渔区的非法捕捞行动,严重者可最高入刑三年。
禁渔首日,深圳市规土委海监渔政处出动首次专项宣传与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35人、执法船艇5艘,收缴非法捕捞网13000余米,发放禁渔区宣传手册3000余份。
渔政执法负责人介绍,深圳湾是珠江口重要鱼虾贝类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是候鸟迁徙、越冬的重要中转地。近年来,由于无序捕捞,深圳湾的渔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禁渔区的设立,对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加强深圳湾执法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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