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水产法规 > 综合法规 > 正文

福建:14级以上台风期间所有渔船上人员全撤

发布时间:2008/6/20 10:33:00  来源:  编辑:黄倩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新修订的《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日前发布,预案规定了不同台风等级下的海上人员撤离条件。

  预案规定,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当台风正面袭击或将在福建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福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应根据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分阶段撤离渔民群众。

  具体要求为:12级台风的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势下,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150马力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他人员全部撤离;14级以上台风的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福建是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多发地区,2006年8月在闽浙交界处登陆的“桑美”台风,风力最高达到17级,成为50多年来登陆我国大陆的最强台风,福建福鼎市沙埕港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编辑:黄倩 访问人次:3294 关键字:福建,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法规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