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新修订的《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日前发布,预案规定了不同台风等级下的海上人员撤离条件。
预案规定,在处置台风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渔民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当台风正面袭击或将在福建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福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应根据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分阶段撤离渔民群众。
具体要求为:12级台风的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势下,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150马力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他人员全部撤离;14级以上台风的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福建是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多发地区,2006年8月在闽浙交界处登陆的“桑美”台风,风力最高达到17级,成为50多年来登陆我国大陆的最强台风,福建福鼎市沙埕港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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